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2年12月7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20168567號函辦理。 |
二、 |
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以下簡稱疾管署)各區管制中心為降低登革熱流行風險,將不定期派員查核各校相關防治工作之辦理情形,如經查獲孳生源,將移請地方政府依法裁處,爰請持續落實權管房舍、空地、空屋、公共工程工地及設備設施之環境管理,並應定期巡檢,確實執行「巡、倒、清、刷」,如有積水情形應立即清除,以及進行不必要之容器減量等,以阻絕登革熱病媒蚊孳生;另雨後、曾發現陽性孳生源之熱點及校園內工程施工之場所,請務必增加巡檢頻率,以免疫情發生。 |
三、 |
校園為鄰近社區民眾日常活動地點,亦為人潮聚集之登革熱等蚊媒傳染病高風險場域,請貴校持續落實權管場域環境管理及孳生源清除,主動巡查高風險場域,並配合地方政府進行各項防治工作,以保障教職員工生健康及安全。 |
四、 |
惟貴校如經查獲陽性孳生源,請依改善處理經驗,建立主動之環境管理巡查機制,以降低校園場域發生流行疫情風險。 |
五、 |
有關登革熱流行疫情訊息、預防方法及孳生源清除等相關資訊,請逕至疾管署全球資訊網(http://www.cdc.gov.tw)查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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