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2年5月11日臺教國署學字 第1120062352號函辦理。
二、學校為腸病毒易感族群之群聚場所,腸病毒極易透過學童的密切交流,傳播至家庭及社區,故請依據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訂定之「腸病毒防治工作指引」及「教托育人員腸病毒防治手冊」與本縣腸病毒防治自我查檢表內容,積極整備及強化校內之腸病毒防治機制,並落實定期環境消毒與重點消毒、洗手設備之維護、學童 健康管理,以及家長之衛生教育宣導工作。
三、請學校落實「生病不上學」的防疫觀念,如遇疑似腸病毒感染聚集事件時,應依規定進行疫情通報,並配合衛生單位進行防治措施,同時依據本縣腸病毒停課預警機制,審慎評估是否適時採取停課措施。
四、另請學校注意學童身體狀況,如發現有嗜睡、意識不清、活力不佳、手腳無力或麻痺、肌抽躍(無故驚嚇或突然間全身肌肉收縮)、持續嘔吐與呼吸急促或 心跳加快等腸病毒重症前兆病徵,請儘速送到大醫院接受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