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彰化縣政府111年12月12日府人力字第1110484898號書函及111年12月6日府社發展字第1110477366號書函辦理。 |
二、 | 旨揭選拔活動由縣府社會處統一收件,時間由原111年11月底延長至112年1月16日止,縣府人事處負責該活動十大領域之「跨領域類」相關事宜。請各機關學校踴躍鼓勵符合資格之地方仕紳、學生家長或各界人士等對彰化有特殊貢獻之人員參加,以避免遺珠之憾。 |
三、 | 「跨領域類」選拔對象: 凡本人或父母設籍(曾設籍)為彰化縣之縣民,對彰化縣有特殊貢獻或傑出表現者,即可接受推薦;推薦方式請參考檢附之選拔活動新版ED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