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彰化縣環境保護局111年9月29日彰環工字第1110061463號函辦理。
二、依據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行政機關、學校減少使用免洗餐具及包裝飲用水作業指引」暨縣府110年11月8日府授環工字第1100398110號函辦理。
三、「行政機關、學校減少使用免洗餐具及包裝飲用水作業指引」本縣訂於111年12月31日實施,111年7月至12月為試辦期。
四、為便於了解與落實執行,檢送宣傳海報供張貼於公告欄、會議室外等,提供紀錄表練習填報執行情形及配合指引之業者名單(也可透過海報上的QR碼查詢)供參考。
五、如與名單上之業者訂餐時有配合上的問題,請通知04-7115655分機627蘇先生。
六、相關附近請至本府附件下載區(https://attach.chcg.gov.tw/)下載,(發文單位:彰化縣環境保護局、文號:1110061463、附件驗證碼:NUAVV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