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甄選結果如下:
代理教師
代課教師
二、依本校110學年度第1次代理教師甄選簡章第九點規定略以,按甄選總成績高低及依「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擇優錄取,總成績相同時依教學演示、口試成績高低順序錄取,成績皆相同時以抽籤方式決定之,惟教學演示或口試未達八十分者不予錄取。 錄取人員須經本校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通過,由校長聘任之。
三、錄取者請於110年7月9日(星期五)上午9時前,持公務人員履歷表1份(請貼相片)、1吋相片2張、國民身分證、畢業證書(最高學歷)及教師證書正本至本校第一會議室(原為人事室改至第一會議室)報到,逾時未報到者以棄權論。
四、錄取人員應於報到後7日內繳交健保醫院體檢表(含胸部X光透視),無故未繳交或健康檢查不合格者取銷其錄取資格。
五、未完成錄取科目繼續開放第三階段報名:
代理教師
代課教師
六、報名日期:110年7月9日上午8時至10時30分(本校第一會議室)【原為人事室改至第一會議室】。
七、甄試日期:110年7月9日下午13時45分前至本校川堂【原為人事室改至川堂】報到,其餘請詳閱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