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彰化縣教師職業工會110年12月28日110彰縣教職工會字第1100000251號函辦理。
二、若有意參選者,請於111年3月2日(星期三)前將推薦者參選資料送達本縣教師職業工會,以利評審推薦表揚作業進行。送達本會方式如下:
親自送達:111年3月2日(星期三)下午5:00前。
郵寄送達:以111年3月2日(星期三)郵戳為憑。
三、彰化縣內教師均可報名,但因「中華民國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SUPER教師獎計畫」及彰化縣教師職業工會「彰化縣111年度SUPER教師獎實施計畫」資格限定,故薦送至全國之名單以有加入該工會之會員教師為優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