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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組長 - 教務處 | 2022-02-07 | 點閱數: 221

一、依據

內政部移民署111127日移署移字第1110017307號函

11015日移署移字第1100139328號函

二、

為提供全國清寒及優秀之新住民及其子女適當關懷扶助及獎勵,同時鼓勵新住民積極參加技術士技能檢定取得證照,培養新住民子女特殊優秀才能,增加社會競爭力,特研訂旨揭計畫。

三、

本(110)學年度計畫重點,摘述如下:

()報名期間:111214日(星期一)至同年314日(星期一)止。

()申請對象:新住民及其子女。

()核發獎項及金額:

1、核發獎項:包括新住民子女特殊才能獎勵金總統教育獎勵金新住民及其子女優秀清寒()學金新住民證照獎勵金

2、核發金額:詳見附件。

四、

本計畫報名方式如下:

()新住民證照獎勵金外,申請其餘獎項均須由「目前就讀之學校」於「新住民及其子女培力與獎助(勵)學金系統(以下簡稱本系統,網址:https://sp.immigration.gov.tw)完成線上申報,並下載含有流水編之申請表、申請清冊後,併附相關佐證資料,於報名截止日前(以郵戳為憑),郵寄至內政部移民署移民事務組洪偉玲小姐收(100臺北市廣州街15號)。

校內收件期限:111/3/7(一)前,請將資料備齊後,送至教務處註冊組,逾期恕不受理!

()申請新住民證照獎勵金者,須由「申請者」自行於本系統完成線上申報,並下載含有流水編之申請表、申請清冊後,併附相關佐證資料,於報名截止日前(以郵戳為憑),郵寄至內政部移民署移民事務組洪偉玲小姐收(100臺北市廣州街15號)。另申請者如為「首次」申請,則須先於本系統完成註冊作業後,始得登入申請,餘則沿用原帳號密碼登入系統申請。

五、

另本系統僅於111214日至同年314日,開放受理報名作業,為確保新住民及其子女權益,請依上開時間完成報名及相關申請資料寄送事宜,如尚有報名及系統操作問題,請於週一至週五上午9點至12點,下午130分至530分,洽詢下列專線:

()報名作業諮詢專線:(0223889393分機260426052606254825492579

()系統操作服務專線:(0423265200分機2702713085625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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