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政府 函
主旨: |
檢送「112學年度彰化縣科技教育創意實作競賽實施計畫」1份,請貴校鼓勵師生踴躍參加,並本權責惠予參加者公(差)假出席,請查照。 |
一、 |
為強化本縣國民中小學學生之科技素養,期望透過競賽方式,培養學生創造思考、問題解決與運算思維等能力,特辦理旨揭計畫。 |
1、 |
競賽主題:淨零排放智慧生活-綠色交通與運輸。 |
2、 |
參賽對象:公私立國中小學生,可跨校組隊參加,每隊組員人數2至4名,指導老師1至2名。 |
(1) |
線上報名期間為112年11月20日(星期一)起至112年12月1日(星期五)下午5時止。 |
(2) |
隊伍資料及初賽企劃書收件期程112年11月20日(星期一)起至112年12月8日(星期五)下午5時止。 |
(3) |
112年12月22日(星期五) 下午5時前公告資訊科技組初審結果。 |
(4) |
決賽說明書收件期程113年1月8日(星期一)起至113年1月12日(星期五)下午5時止。 |
(5) |
決賽作品及場地佈置日期:113年1月25日(星期四)。 |
2、 |
參賽對象:公私立國中學生,可跨校組隊參加,每隊組員人數至多3名,指導老師1-2名;全縣報名組別上限24組,為鼓勵學校參加,各校至少保障1隊,依報名時間排序。 |
(1) |
初賽:由各國中學校自行辦理徵選參加決賽之隊伍。 |
(2) |
決賽線上報名期間為112年11月20日(星期一)起至112年12月1日(星期五)下午5時止。 |
(3) |
隊伍資料收件期程112年11月20日(星期一)起至112年12月8日(星期五)下午5時止。 |
(4) |
112年12月13日(星期三)起派送競賽材料。 |
(三) |
決賽評審暨頒獎典禮日期:113年1月25日(星期四),地點:田尾國中活動中心。 |
(四) |
以上競賽每位參賽學生限報名其中一組參賽,且每隊須選定一名隊長。 |
三、 |
另請參與「本縣112學年度科技教育總體推動計畫-子計畫3(學校)」40校,務必擇一參加本競賽或國立科學工藝博物館承辦「112學年度科技教育創意實作競賽之『科技任務組』」(詳如本府112年9月1日府教學字第1120348432號函諒達)。 |
四、 |
有關本計畫相關疑問,請至競賽平台網站「聯絡窗口」查詢分責承辦學校人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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