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甄選結果如下:
代理教師
童軍科:實缺1名,正取:張O婷,備取:鄭O廷。
二、依本校112學年度第1次代理教師甄選簡章第九點規定略以,按甄選總成績高低及依「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擇優錄取,總成績相同時依教學演示、口試成績高低順序錄取,成績皆相同時以抽籤方式決定之,惟教學演示或口試未達八十分者不予錄取。錄取人員須經本校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通過,由校長聘任之。
三、錄取者請於112年7月13日(星期四)上午9時前,持公務人員履歷表1份(請貼相片)、1吋相片2張、國民身分證、畢業證書(最高學歷)及教師證書正本至本校人事室報到,逾時未報到者以棄權論。
四、錄取人員應於報到後7日內繳交健保醫院體檢表(含胸部X光透視),無故未繳交或健康檢查不合格者取銷其錄取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