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嘉義縣府110年9月6日府教發字第1100198170號函辦理。
二、竹崎高中設立國、高中部美術班,為強化校際間學生的互動及交流,感受不同的學習體驗,激盪出更多藝術創意的思維,以及培養國民美術鑑賞能力並落實學校美術教育,鼓勵藝文繪畫新生代發展,特舉辦此項比賽。
三、本活動辦理方式如下:
(一)參加資格及比賽組別:分國小高年級組、國中組、高中組。
1、國小組:限就讀嘉義縣地區之高年級在學學生。(限國小五、六年級)
2、國中組:限就讀苗栗縣、台中市、彰化縣、南投縣、雲林縣、嘉義縣市地區之在學學生。(不分年級)
3、高中組:限就讀嘉義縣立竹崎高級中學之在學學生。(不分年級)
(二)創作內容:竹崎之美-足以辨識竹崎地區特色之景點,呈現竹崎之美的特色。
(三)報名方式:採個人網路報名方式,自即日起至110年12月10日24時止,逾期不受理。
(四)收件截止日:110年12月10日(五)前,以郵戳為憑。參賽作品採用寄(送)件方式。
(五)收件地點:嘉義縣立竹崎高中輔導處(60447嘉義縣竹崎鄉文化路23號);收件承辦人:陳佳均老師,聯絡電話:05-2611006分機630。
(六)成績公告:110年12月30日(四)公布前三名入圍名單以及佳作、入選名單,名單公布於嘉義縣立竹崎高級中學學校網站及竹崎高中美術班facebook粉絲頁。
(七)頒獎時間及地點:111年1月29日(六)上午10時整,地點:竹崎高中。
四、相關疑問,歡迎洽詢承辦單位:輔導處特教組 宋叔玲老師、陳佳均老師,電話05-2611006轉650、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