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本縣衛生局110年4月23日彰衛疾字第1100022548號函辦理。
二、2019年12月起中國湖北武漢市發現不明原因肺炎群聚,疫情初期個案多與武漢華南海鮮城活動史有關,全球媒體為方便報導以「武漢肺炎」暫為命名,合先敘明。
三、世界衛生組織(WorldHealth Organization, WHO)於2020年1月30日公布此為一公共衛生緊急事件(Public Health Emergency of International Concern, PHEIC),2月11日將此新型冠狀病毒所造成的疾病稱為COVID-19(Coronavirus Disease-2019),為監測與防治此新興傳染病,本國於2020年1月15日起公告「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為第五類法定傳染病。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亦已於2021年1月中旬,將相關防疫指引,刪除「武漢肺炎」字眼。
四、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請貴校針對業管所轄,督導各類場域協助檢視相關宣導文宣標語、各類型傳播媒體及電子跑馬燈等相關文宣內容,應以「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或COVID-19為正式名稱,以利民眾依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