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依教育部臺教授國字第1130009213F號函辦理
二、 本校113學年度成立「國際文憑課程實驗班」。
申請方式:以免試入學(須變更就學區至中投區)錄取本校後,於新生報到日起兩週內向本校註冊組提出申請。
報名資格條件等其他說明,請詳閱本函附件招生簡介資料。
三、 錄取標準:
(一) 學生報名人數未超過學校預定招生人數者,全額錄取。
(二) 學生報名人數超過學校預定招生名額者,依「113學年度中投區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比序項目積分表」之教育會考表現積分,採會考「英語」、「國文」、「數學」總積分進行比序,學生經比序後仍同分時;依國中教育會考等級標示加總「英語」、「國文」、「數學」進行比序;相同時再依「英語」、「國文」、「數學」之順序,以國中教育會考各科等級標示進行比序。
四、 錄取名額:本「國際文憑課程實驗班」至多錄取45名。